金有谦你把斑斑给我放下

合集被吃掉了|微博同名|AO3: dreamsareneverfree

谦斑/伉俪 Orlando 1

Charlie的后续篇

伪科幻侦刑,感情线可能比较少,填脑洞,恐怕有点粗糙无聊。

人物设定都没变,懒得看Charlie的旁友我简单说一下人物设定:

小时候被改造左臂可转换为机械臂的有谦、顶尖黑客性格无法描述的Bam、生化专业博士的在范、主要研究科技类刑事案件的珍荣。

Charlie指路:1-2 3-4 5-6 7-8 9-10 11-14

 @yanyanyan47 您要的番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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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代精神是不可违拗的,它痛击每个试图违背它的人,放过每个顺从它的人。

——《奥兰多》

 

1-纹身

bambam坐在吧台前,百无聊赖地把玩着手里的酒杯。

林在范走到他旁边,他鼻梁上架着一副细框眼睛,头发朝后梳得一丝不苟,臂弯里搭着西服外套,整个人从里到外散发出严肃而禁欲的气质来。

他不咸不淡地开口:“这两天酒吧就劳烦大爷您照料了。”

bambam透过玻璃酒杯打量着他,嘴角勾着玩味的弧度,“您赶紧去吧,您身上这斯文败类的气息眼看都能酿酒了。”

林在范掀了他一眼,随口问道:“你家金有谦呢?”

bambam颇为怨念地看着林在范,说:“被你家朴珍荣拉去查案了呗。”

林在范这才反应过来,这两天朴珍荣接了一个案子,正四处调查。金有谦经上次Charlie一案后被老局长留在了局里,跟朴珍荣搭档,这几天恐怕也跟着在外面跑。

想到这里再看看bambam,莫名觉得此人显得格外落寞孤单,向来被言语镇压的林在范突然生出了一种诡异的满足感,步履轻快、心情颇好地走出了酒吧。

bambam莫名其妙地看着他略显得意的背影,沉思良久,觉得此人多半有病。


眼下才下午五点不到,酒吧里只有寥寥数人,bambam坐在高脚椅上,目光散漫地巡视了一圈,觉得无聊,捞出手机来跟金有谦发信息约吃晚饭。

金有谦回得很快,两人有一搭没一搭地闲聊着,bambam情不自禁地挂上满足的笑意,左右轻轻摇晃着,整个人显出一副自由舒展的姿态来。


他一向有种与众不同的气质,玩世不恭却不显轻佻,你近看他双眼时,会发现他眼神虽然总是含笑,却并不亲近,有种洞悉的锐利包藏在里面。

用朴珍荣初见他时的话来说,bambam就像一只猫,从外面看去慵懒矜贵,但其实精明危险,一不留神就会被他的利爪挠上一把。

这样的人,在人群中总是亮眼而出挑,有着与生俱来的吸引力。


就比如此刻,他的一举一动皆落在了角落一位女士的眼里。

这位女士已经在这个角落里坐了两小时,没有同行。bambam很早就注意到了她,视线时不时落在她身上。他不得不承认,从艺术角度、不带感情色彩来说,这位女士身上集合了所有成熟女性该有的风韵。她妆面精致漂亮,中长卷发随意而不凌乱地搭在肩上,一身黑色套装丝毫不显古板,反而有种神秘感,使她整个人美得锐利丰满,不论男女老少是直是弯,偶然瞥见这样一位女士,恐怕都会多看两眼。

bambam将手机放回口袋,绕到吧台内又给自己倒了一杯酒,等着金有谦那边结束后来接他去吃晚饭。


此时那位女士站起身,踩着高跟鞋径直朝吧台走来。

“你是这家店的老板?”

她隔着吧台在bambam面前站定,个头很高,广藿和麝香的香水元素扑面而来。bambam不着痕迹地打量着她,这位女士的脸看不出年龄,只能凭着所穿的香水才能大致分辨出大概在三十岁阶段,整个人像是一个行走的神秘与性感的代名词。

bambam暗自啧啧称叹造物主之神奇。


当然,金有谦仍是他心中造物主作品的巅峰,这个地位还是无法轻易被人撼动的。


“不是,替我朋友照料两天,他出去有事。这杯请你。”

bambam脸上挂着礼貌的微笑,不动声色地将一杯酒递到她面前。女士挑眉道谢,轻轻晃动着酒杯,意有所指地眼神落在bambam身上。

“要留个联系方式吗?我觉得你很有趣。”

bambam被这番直白利落的搭讪吓到,抬手晃了晃无名指上的银戒,抱歉地笑了笑。

“哦?你这样的倒是不多见。”女士眼里的兴趣显得更加浓厚起来,修长的双指夹住一张名片递了过来,挑眉看着他。

bambam礼貌性地接过名片,随即注意到她手腕内侧一个小小的罗马数字12的纹身,他还想说什么,突然瞥见金有谦进了门,在四下张望着。他立刻朝他挥了挥手,金有谦看到后大步朝他走来。


“在聊什么?”他自然地揽过bambam,右手随意地搭在桌面上,露出一模一样的银戒。

“跟这位女士很投缘,请她喝了杯酒。”bambam狡黠地朝她眨了眨眼。

女士看到两人的对戒顿时了然,意味不明地盯着两人看了一会,随后淡淡地笑了笑,转身出了门。


bambam看她背影消失在门口,随后扬起脸来一脸得意傲娇地看着金有谦,“嗳,看看,我可太抢手了,你得有点危机意识。”

金有谦捉住他的下巴在他唇上吻了一下,说:“行,改天我把你藏起来。”


bambam弯着笑眼,问他:“今天有什么进展吗?”

金有谦摇摇头,“还没,去了现场,又问了死者的朋友,都没有什么有用的信息。”

bambam撇撇嘴,“那老局长也是逗,凶杀案就丢给两个人查,你还是个半吊子,心真大。”

金有谦不满地掐了一把他的腰,解释道:“刑警队其他人被派去查另一桩案子了,福利院七个小男孩同时失踪那个。”


bambam回想了一下,这几天各路媒体上确实都在报道这件案子,社会反响大,上面恐怕施压下来,主力几乎都被集中到一起。朴珍荣本身就是侧重科技方向,对于这类社会案件不熟悉,但眼下这桩杀人案不得不有人跟进,于是两人便被赶鸭子上了架,十分窘迫与简陋地着手查案。

金有谦见他不说话,又开口问他:“林在范呢?怎么是你在他店里?”

“他去邻市参加一个什么生化专业的研讨会,过两天才回来。”

金有谦了然,同时十分佩服林在范。他不像大多数博士专家一样成天泡在实验室,他只挑自己感兴趣的研究,论文发表的不多但是贵在精,因此即使他看起来十分不务正业,在业内倒是渐渐有了地位。

“嗳,”bambam突然饶有兴致地看着他,“跟我讲讲这个案子吧。”

 

27日下午三点,警方接到报案,一位年轻的画家在家中身亡,报案者是来打扫卫生的钟点工。报案者称,她下午按照约定的时间来打扫,当时家中应该没有人,但是一进门她便闻到浓重的血腥味,她打开卧室的门,发现死者赤裸地躺在床上,双手双脚张开被束缚在四周,整个腹部被血浸透,面部狰狞扭曲,可见死前承受了非同寻常的痛苦。

第一批进入案发现场的调查人员在死者的画室中发现了疑似的作案工具,一把沾满血迹的匕首插在死者未完成的画上,中间钉着一张白卡,上面画了一个X。根据鉴定,匕首上的血迹来自死者,基本可以确定他死于出血过多、脏器衰竭。

这是一桩再明显不过的凶杀案,只要循着线索,总能顺利找出凶手。然而奇怪的是,警方搜寻了一遍又一遍,竟然一丝线索都未曾找到。整个家中做了三四次指纹测试均没有发现可疑的指纹,进出小区与电梯的监控甚至连死者都没有拍到。更为全面的法医报告还没出来,中间又横生福利院小孩失踪一案,朴珍荣接下案子,只能边等法医报告,边从死者亲友开始着手调查。

案件推进得缓慢滞阻,看起来简单明了的一桩案子,却隐隐绰绰地透露着一丝诡异。

 

“你说,匕首钉着的白卡上画了一个X?长什么样?”bambam单手托腮,另一只手轻轻点在桌面上,敲着节奏。

金有谦翻出照片来,白卡大约手掌大小,正中间画了一个炭黑色的X,有些像哥特字体但不标准,有手写的痕迹。

bambam敲击桌面的手指突然顿了一下。

这个字体,他刚刚见过——那位女士手腕内侧的纹身,正是用同样的写法,纹着罗马数字12,也就是X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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